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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2000年7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3年12月教育部首批确认、由辽宁师范大学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独立学院),在校生近4000人。
       2009年开始在沈阳校区办学。
       目前在辽宁、黑龙江、山东、吉林、内蒙古、河北、福建、安徽、山西、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校园占地面积530亩。学院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实验室、语音实验室、画室等教学、生活设施完备。
       学院目前已开设10个专业:新闻学、法学、英语、日语、旅游管理、会计学、艺术设计、广告学、图书馆学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院继承辽宁师范大学的优良传统,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科学的学习方法的养成,力求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健全的人格修养、严谨的学习风气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学院实行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聘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较强业务能力、团结协作、勤奋精干的干部和教师从事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学院持续不断地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在此基础上,学院积极探索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学改革,因材施教,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职业型人才。
       为鼓励学生自强不息、迎难而上、勤勉自励、积极进取,立志成材,学院设立了各种奖学金。
       学院学生会和各社团组织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开阔了学生眼界,提高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为学生成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们相信,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海华学院的明天会更好!
       欢迎热爱艺术设计的学子来我院深造。

艺术设计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素质全面的,具备较扎实的美术基础和艺术设计的专业知识,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原理和专业技能,能基本适应社会需要的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及相关学科的专门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艺术设计和工艺制作能力和较高的艺术修养。着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造能力。较好的掌握现代设计工具和手段,掌握一门外语。
       学生第一学期基础课学习结束后,选择专业方向。第二学期开始按专业方向学习。
       环境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置:《环境色彩表现》、《工程制图》、《CAD制图》、《3D MAX制图》、《景观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室内家居设计》、《城市景观设计》等。
       平面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置:《电脑图像图形处理》、《字体设计》、《标志设计》、《版式设计》、《CIS企业形象设计》、《POP设计》、《广告设计》、《插画设计》、《书籍装桢设计》、《包装设计》等。
       学       制:本科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录取原则:我学院采取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加的方式,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本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报考本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美术加试合格证。

学院代码:13215
联系电话:024-31679608
传       真:024-31679608
招生咨询电话:024--82353100    024--82354100
通讯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1号(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办)
邮       编:110167
学院网址:www.lshhxy.edu.cn